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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时遇到的车位那些事!每一位业主都应该知道!

发表于2016-08-25

 

交房原本是个开心的事,交房以后,王纸和公举要开始幸福的生活了。等等,还忘了件事,你家停车位买了吗?不买的话,车停哪?


所以问题就来了,有些小区的停车位比较便宜,有些小区的比较贵;有些小区停车位只卖不租,有些小区不买车位不让进小区,这都是因为啥?有些朋友,买了停车位,后续被告知无法转让,这又是为啥?


1、人防工程车位:产权不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不得出售,只拥有使用权(但如果开发商将这部分的建设成本分摊到销售的商品房成本中了,则使用权的归属也会随之转移)。


2、全体业主共有车位:《物权法》中规定小区的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如何使用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3、单个业主购买车位:由业主出资购买,产权属于业主所有。


4、开发商所有车位:是指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该部分不计入公摊,可出租或者出售给业主使用的。


另外,还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已作为公摊面积的车位不可卖!(敲黑板,这是常见题型啊!)


车位主要分为地下车位和地上车位两种。


地上车位有两种,一种是敞开式的,主要通过划线确定每个车位的具体位置。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另一种是三面有围护的地上车位,若开发商在当初申报规划时明确了这类车位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


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是无权出售的。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没有被分摊,且具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


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在平时买卖车位过程中,大家常遇到的那些坑!


1、捆绑销售车位。

2、小区停车位较少,后期可能会不够用。


发表于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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