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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的历史问题“遗留”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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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房改的历史问题“遗留”到何时?
tangrendu
发表于
2010-06-11
进微信群讨论
深圳市投巨资建设了两个大型福利房小区——— 侨香村和深云村,7000多套所谓的经济适用房不仅设施豪华,而且将以每平方米4800元的超低价分配给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只要此前未享受过福利政策住房待遇就可以申请,即使已经买过甚至拥有多套商品房也不受影响。此事被曝光后,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荣强近日表示:面对历史遗留问题,不能简单地否定,应客观去看待。而对于今后是否还会建设针对公务员的福利房,负责建设福利房的深圳市建筑公务署的办公室官员表示这个问题很敏感,“不好回答”。(《广州日报》6月10日)
深圳市有关方面在为房改后的福利房辩护的时候,每次都说这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说法。何谓“历史遗留问题”呢?无非是说房改启动之时有一部分公务员没有享受过福利房,言下之意房改对这部分公务员是不公平的,而且现在的房价很高,很多公务员买不起商品房,所以要为他们再建一批福利房。我认为,这种认识是很荒谬和危险的,如不加以辨析和驳斥,必将带来恶劣的影响。
党政机关及其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是一次住房分配方式的大转变。改革前是租金极其低廉的实物性分房,改革后实行的是市场化的货币性分房。也就是说,国有单位仍然给干部职工分房,只不过分配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分到福利房的无货币补贴,有货币补贴的没分到福利房,这种制度设计的原则是公平的。
有人认为,货币化分房的补贴太少,对买房来说杯水车薪,尤其是近年的房价上涨太快,很多公务员买不起商品房。应该说,这也是客观的情况。但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如果谁都不吃亏,改革就无法进行。房改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不是针对哪一个公务员的,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谁觉得房改政策对公务员不公平,他可以不当公务员。再者,买不起商品房的公务员虽然不少,望房兴叹的老百姓难道不是更多吗?
或许有人要问:那买不起商品房的公务员怎么解决住房困难?我的回答是:老百姓怎么办,公务员就怎么办。买不起商品房,就去买保障房;租不起市场房,就去租廉租房——— 不管选择哪种方式,都应该跟老百姓一样去申购,而不能搞特殊化。
政策的转轨必须有一个时间上的“红线”。既然广东省明确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全省一律停止实物分房,那么深圳市就应该严格地执行。虽然这种“一刀切”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公平,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因为如果不这样做,改革就会遥遥无穷期。深圳市因为房改时还有一部分公务员没有享受过福利房就再建一批福利房,可就在建设这批福利房的时候又新添了很多没有享受过福利房的公务员,如果政策可以为前者“开口子”,是否也可以为后者再开一次口子呢?如此下去,类似的“历史问题”要“遗留”到什么时候?
实际上,这样的苗头已经有所显露了。就以后是否还会建设专供公务员的福利房问题,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竟然还说“不好回答”!承诺的事情都常常不兑现,不承诺的事情就更靠不住了——— 深圳方面如此含糊其辞,不又是在给历史“遗留”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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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关方面在为房改后的福利房辩护的时候,每次都说这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说法。何谓“历史遗留问题”呢?无非是说房改启动之时有一部分公务员没有享受过福利房,言下之意房改对这部分公务员是不公平的,而且现在的房价很高,很多公务员买不起商品房,所以要为他们再建一批福利房。我认为,这种认识是很荒谬和危险的,如不加以辨析和驳斥,必将带来恶劣的影响。
党政机关及其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是一次住房分配方式的大转变。改革前是租金极其低廉的实物性分房,改革后实行的是市场化的货币性分房。也就是说,国有单位仍然给干部职工分房,只不过分配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分到福利房的无货币补贴,有货币补贴的没分到福利房,这种制度设计的原则是公平的。
有人认为,货币化分房的补贴太少,对买房来说杯水车薪,尤其是近年的房价上涨太快,很多公务员买不起商品房。应该说,这也是客观的情况。但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如果谁都不吃亏,改革就无法进行。房改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不是针对哪一个公务员的,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谁觉得房改政策对公务员不公平,他可以不当公务员。再者,买不起商品房的公务员虽然不少,望房兴叹的老百姓难道不是更多吗?
或许有人要问:那买不起商品房的公务员怎么解决住房困难?我的回答是:老百姓怎么办,公务员就怎么办。买不起商品房,就去买保障房;租不起市场房,就去租廉租房——— 不管选择哪种方式,都应该跟老百姓一样去申购,而不能搞特殊化。
政策的转轨必须有一个时间上的“红线”。既然广东省明确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全省一律停止实物分房,那么深圳市就应该严格地执行。虽然这种“一刀切”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公平,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因为如果不这样做,改革就会遥遥无穷期。深圳市因为房改时还有一部分公务员没有享受过福利房就再建一批福利房,可就在建设这批福利房的时候又新添了很多没有享受过福利房的公务员,如果政策可以为前者“开口子”,是否也可以为后者再开一次口子呢?如此下去,类似的“历史问题”要“遗留”到什么时候?
实际上,这样的苗头已经有所显露了。就以后是否还会建设专供公务员的福利房问题,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竟然还说“不好回答”!承诺的事情都常常不兑现,不承诺的事情就更靠不住了——— 深圳方面如此含糊其辞,不又是在给历史“遗留”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