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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违约金如何赔偿

发表于2010-12-14
前些天问售楼的,说是违约金用物业费来抵,真是气人,不知该怎么办?
发表于2010-12-14
本报讯(记者 赵娜)2007年,市民陈女士全款购买了一套公寓房,当时约定2009年年底交房。然而,陈女士实际拿到新房钥匙的时间比约定时间晚了将近一年。按协议规定,陈女士可以得到6000多元违约赔偿金,而售楼处的答复却是:“想退钱?不可能!”

  近日,陈女士向本报讲述了她的购房经历。2007年,她全款购买了星城国际融富的一套公寓房,当时购房协议里明确写着交房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但今年12月5日她才拿到新房钥匙。陈女士说,协议里有条款规定,如果延期交房将付违约赔偿金,赔偿标准为延期一天赔偿购房全款的万分之0.5,每天约18元,总计约6000多元。陈女士领取钥匙当天就与售楼处提及此事,得到的答复是:“想退钱?不可能!可以折成三年半的物业费。”

  陈女士介绍说,她已经了解过了,融富的物业公司与星城国际不属同一公司,是通过招标引入的。“一次折成三年半的物业费,如果中途物业换了怎么办?再说了,也没有一次交三年半物业费的呀!”陈女士道出了心中的顾虑。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星城国际,对方自称是前台人员。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让记者与“任经理”联系,但记者拨打“任经理”电话数遍,始终是占线的声音。

  对于陈女士的境况,河北现代恒远律师事务所张洪庆律师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应负有的义务。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就应当向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对购房者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即违约金折抵物业费,应先征得购房者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同意。陈女士或物业服务公司如一方不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方案,又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购房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也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表于2010-12-15

国家规定不能交一年以上的~~~

国家也规定废止装修押金这个名目了~~~

退款应该是售楼部~他们会拨款给物业?小区连根草也没有,大门也没有,平时见不到人巡逻,拨款给物业打麻将吗?

发表于2011-01-19
联合起来投诉它,鄙视他
发表于2011-01-19
新新家园的开发商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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